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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政府之开支 厉行廉洁之壮举
发布时间: 2009-08-11 12:17:40 被阅览数: 1754 次 来源: 原创

       自2008年6月起,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两个批次46个委办局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改革涉及车辆通过公开拍卖实现资产变现,在取得了高增值率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两批哈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公开拍卖情况
      为了保证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和圆满成功,哈尔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室做了精心策划和安排,制定了《哈尔滨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车辆(车库)处置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公务用车改革采取分时段分批次进行,全部车辆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由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拍卖。
    2008年6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市纪检委和市工商局的监督下,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对首批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统计局等17家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成交车辆97辆,拍卖成交率达89%。92辆车评估值总计为508.65万元,成交价总计为730万元,增值221.35万元,平均增值率达44%。其中,单项标的最高竞买轮次达52次,最高增值额15.5万元,最高增值率达600%。
      2009年4月,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室又选取市财政局、市纪检委、市商务局等29家单位为第二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进行改革。拍卖成交车辆146辆,拍卖成交率达96.7%。146辆车评估值总计为683.8万元,成交价总计为941.2万元,增值253.3万元,平均增值率达37%。其中,单项标的最高增值额13.1万元,最高增值率达293%。
      黑龙江省各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一直不顺利,哈尔滨市作为省会城市,两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完成,不但为下一步哈尔滨市全面进行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将促进全省各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直机关公车拍卖的作用和意义
(一)改革公车制度,减少政府财政支出。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较多,司机工资、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用等七七八八加起来,每辆车一年少说也得五万元,甚至有的达到七八万元。中国目前公务用车数量约400万辆,公车费用每年消耗约3000亿元,而且公车数量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据统计,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公车开支已经是当年国防开支的两倍。公车改革从理论上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资金,为政府部门卸下了“公车”这个沉重“包袱”;另外,车改后无新购车辆费用发生,有效地节约了财政经费,提高了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也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二)改革公车制度,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由于现行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存在诸多漏洞,公车私用、公车私户、私车公养、超标准用车等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症;另外,公务用车在加油、维修、保险等环节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车辆使用经费开支过大,财政资金流失严重;这些现象被群众形象地称为“车轮下的腐败”。车改后,可以彻底消除公车使用中的诸多漏洞,根除公车私用、公车私户、私车公养等问题;同时还可以消除机关干部有车和没车等不平等问题,所有机关干部都享受到了公务交通经费,有利于融洽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三)改革公车制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首先,公车在拍卖过程中,通过评估合理确定拍卖底价,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所有竞买人以价高者得原则公平竞争,整个拍卖过程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管下,在公众的全程监督下,真正实现了国有资产应有的价值,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其次,车改后,公车的“跑、冒、滴、漏”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也将避免财政资金流失。因此,改革公车制度,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改革公车制度,提供市民购车好机会。
     目前二手车市一直是求大于供,普通百姓平时想买一辆满意的二手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通过二手车市场购买,一方面价格较高,另一方面在与二手车商“一对一”的价格谈判中,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普通市民并不占优势。两次公车拍卖活动不仅一次性提供了如此多的二手车供选择,况且公车在维修、保养上比较及时,质量一般较好,每辆车又都经过了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公开透明,对购车市民来说,等于在车况、价格上有了专业参谋,特别是拍卖时确定的起拍价一般都略低于市场价,因此是一次“物美价廉”的购车好机会。
三、公车拍卖的几点体会
     虽然,两次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但在市车改办的领导下,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保证了两次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完成。在取得成功的同时,笔者认为公车拍卖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此有几点体会:
(一)补齐材料,方便公车交割。
      前两批公务用车拍卖中部分车辆存在四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附加费证、尾气证)不全、保险和交强险交费凭证不全或者过有效期、检车过有效期等问题,由于这些瑕疵的存在,容易导致竞买人的购买欲望不强、拍卖成交价不高的情况出现,也为买受人后续过户等方面增加了负担。建议在拍卖前,车辆所属单位补齐所有手续,提供需要的所有材料。
(二)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拍卖底价
      经过前两批公务用车拍卖实践发现,起拍价偏低的车辆竞争激励,有的成交价相反较高,而起拍价偏高的车辆无人竞买,导致流拍。前两批公务用车拍卖的起拍价也就是拍卖底价,都是依据评估值确定的,基本上就是评估值。建议在评估时,要结合车辆实际和市场喜好,评估值偏低些比较合适,尤其是哪些高油耗、高维修费等车辆。
(三)详披瑕疵,提高公车拍卖质量。
      前两批公务用车拍卖中部分车辆因存在不能办理过户等瑕疵,又没有在拍卖前进行披露,而导致买受人成交后又退车。建议只拍卖出售可办理车辆产权过户的公务车辆,对于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车辆进行内部调剂。车辆能否提档、辖区内过户、异地落户等情况,须公安交通局车管所配合提供详细信息,并如实向竞买人公开披露,以避免买受人退车,导致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影响政府公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精心策划,搞好宣传招商工作。
      虽然公车拍卖受到市民的热烈追逐,竞拍场面十分火爆,拍卖结果甚至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但由于两次公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策划、宣传和招商工作还不够充分。建议以后像公车这样的大型行政事业性资产、像特许经营权、公交线路使用权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处置,要进行精心的策划,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和招商,保证并促进国有资产的保证增值,实现国有资产最大化。
四、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作用
      通过两次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拍卖实践,以及两次公务用车拍卖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可以看出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在处置大型国有资产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是为国有资产规范流转而设立的高效、公开、透明的专业化市场平台,通过这个专业化市场平台可以有利于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重新布局,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最优化配置,更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而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是于2003年依托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的,是唯一经省国资委指定的具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代理资格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建议省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将更多国有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合理化流动。
(一)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进场交易。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建议省财政部门参照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资产处置必须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交易,做到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规范化和市场化,有效避免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问题。
(二)积极推动社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
       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这个规范、高效、透明的平台,社会公共资源可以实现合理化配置,提升利用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更好地预防商业贿赂,保障经营者的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议省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设立社会公共资源目录,统一将林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户外广告使用权、公交线路使用权等社会公共资产列入目录,依托省产权交易大市场建立社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阳光交易。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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