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博文《佳士得输了》中,我点评了鼠首和兔首拍卖事件中的佳士得,我的观点是佳士得是这次事件中最大的输家。下面我再来点评一下该事件中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蔡铭超。
一、道听途说的蔡铭超其人及其震惊世界的蔡氏绝杀
虽然我在拍卖界和收藏界认识不少朋友,但在“巴黎事件”之前,我并不知道蔡铭超是谁。“巴黎事件”之后我从网上了解到关于蔡铭超先生的一些情况。根据网上重复率最高的信息可知,蔡铭超先生2001年开始涉足拍卖行业,曾供职于厦门国际商品拍卖公司,做事很认真。2005年离开了厦门国拍,第二年买下原厦门金拍拍卖公司后更名为心和艺术拍卖有限公司,自己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年在香港苏富比“佛华普照”专场拍卖会上,以1.16亿港币的价格拍下了明永乐释迦牟尼坐像,并因此成为佳士得的VIP客户。据媒体报道,蔡铭超先生还是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收藏顾问。2009年2月25日,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蔡铭超先生又以3149.12万欧元成功竞买圆明园鼠首、兔首,但事后表示不会付款。蔡铭超先生因此成名,但其“蔡氏绝杀”立即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评价。
二、重温《羊脂球》一个不恰当但可能有点贴切的比喻
蔡铭超先生的行为和事后面临的尴尬处境,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法国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代表作《羊脂球》。蔡铭超先生的行为性质和其遭受到的恶评与小说中的主人公羊脂球有点类似。由于羊脂球是个风尘女子,所以我说我的这个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但是在这里举这个例子绝对没有侮辱蔡先生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例子确实有些贴切,想藉此说明一些道理而已。
《羊脂球》的故事发生在普法战争后期,当时普军长驱直入猛攻巴黎。有一辆马车想逃离敌占区,车上共有10名乘客,包括贵族、资产者、他们的家属、两名天主教的修女,还有一名外号叫“羊脂球”的风尘女子。一辆马车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
马车在出逃路上被普鲁士军队扣留,领头的普鲁士军官借机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开始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乘客为了早日出逃,纷纷想方设法做羊脂球的工作。其中一个修女还引用《圣经》里的故事说,“只要用意正当,动机纯洁,任何行动都可得到上帝的原谅”。羊脂球被一片“为了爱国和正义而光荣献身”的热情所感染,最后牺牲了自尊,换取了所谓的“胜利”,即“通行证”。羊脂球原以为自己为大家所做出的牺牲会博得大家的赞赏,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其他乘客对她的更大的鄙视。
三、蔡氏绝杀不可提倡,但不应再侮辱蔡铭超先生
在这次佳士得拍卖我圆明园流失文物的“巴黎事件”中,有很多与小说《羊脂球》相类似的地方,我们来做个简单的对比:
第一,羊脂球和其他乘客所面临的大环境是普法战争,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无法改变的事实;兔首和鼠首拍卖中,我们面临的大背景是当年鸦片战争遗留的问题,(文物已经被强盗抢走了)这也是一个客观的无法改变的事实。
第二,羊脂球和其他乘客所面临的困境(不放行)在本质上是一种他人强加的“无理”要求;兔首和鼠首拍卖中,我们面临的困境则是当年被强盗抢去的东西,如今却要我们再花钱去把它买回来,这种困境在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他人强加给我们的“无理”要求(就像小说中的通行证)。
第三,羊脂球受到了一种来自周围的“爱国”和“助人光荣”的热情的鼓动;蔡铭超先生也同样受到了一种来自周围的“爱国”热情的鼓动。不管蔡先生参加拍卖的初衷是什么,国人的爱国热情毫无疑问感染了他,至少他在做出“爱国违约”的决定时是这样的。
第四,羊脂球自认为自己做了一件“为爱国正义事业而牺牲”的光荣的事,但事实上,这种“爱国”和“正义”是非常荒诞的,用我们中国人的话来讲是一种“阿Q精神”。蔡铭超先生也自认为自己做了一件“为爱国的正义事业而牺牲”的光荣的事。正如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讲的那样:“当时我想,每一位中国人在那个时刻都会站出来的,只不过是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责任。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款不能付。”但是事实上,这个让蔡铭超先生付出牺牲的所谓的“正义”是他人强加给我们的荒诞的“阿Q精神”式的“局”。
第五,小说中,羊脂球所参与的活动(陪军官)与她平常的工作在形式上是一样的;兔首和鼠首拍卖中,蔡文超先生本身是个商人、拍卖公司老总和文物收藏家,他参加佳士得的这次拍卖活动与他平常的工作在形式上也是一样的。
第六,小说中,羊脂球的那次“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给自己赚钱,事实上她也确实没有得到钱;兔首和鼠首拍卖中,蔡铭超先生这次参加拍卖的目的也同样不是为了给自己赚钱,事实上他也没有赚到钱。
第七、小说中,羊脂球行动的结果是取得了所谓的成功,即获得了“通行证”,客观上满足了乘客们出逃的愿望;兔首和鼠首拍卖中,蔡铭超先生的行动也取得了所谓的成功,即搅了佳士得拍卖的局,客观上满足了不少人的爱国愿望。
这就是蔡铭超先生行为的本质和他事后遭受尴尬的真正原因。
也许有人会说,这两者并不完全一样,因为羊脂球事后受到了所有乘客的鄙视,而蔡铭超的行为事后还有很多人是赞赏的。
问题的本质不在于有多少人鄙视和赞赏。请大家仔细想一下,事后鄙视羊脂球的乘客虽然应受到谴责,请问假如事后乘客们都大加赞扬羊脂球的伟大,是不是羊脂球的行为就真的改变了性质,变得很伟大了呢?当然不会,因为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很荒唐和无奈。因此,说蔡先生爱国或说蔡先生辱国的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对蔡铭超先生的侮辱。就像无论乘客鄙视还是赞赏羊脂球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对她的侮辱一样。因为无论如何评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件的荒唐本质。
因此,蔡氏绝杀不可提倡,因为这种牺牲正如同羊脂球的牺牲一样没有价值。既然事后有那么多人认为蔡先生的做法具有重大的爱国意义,请问,这些人在事前为什么不像蔡先生那样去“爱国献身”呢?即使现在让“巴黎事件”重演,请问有多少支持蔡先生所谓“爱国违约”的人士会真正想去做蔡铭超第二呢?
在佳士得拍卖我圆明园流失文物事件中,无论把“蔡氏绝杀”捧为“爱国”抑或贬为“辱国”,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说蔡铭超是民族英雄,那是对他的侮辱,因为他的手段是拙劣的;说蔡铭超给中国人丢脸,那也是在侮辱他,因为他的动机是纯洁的。正如让羊脂球做出“为正义献身”的处境本身就是他人强加的一个荒唐的“局”一样,让蔡铭超做出“爱国违约”的处境也是一个他人强加的荒唐的“局”。正是这个荒唐的“局”注定了蔡铭超在这个事件中根本就不会存在“赢”的问题。我们相信蔡铭超先生违约的初衷和出发点是纯洁的、是“想爱国”的,这已经足够了。请不要再用“爱国英雄”或“民族败类”这种虚无的评价来侮辱蔡文超了。如同小说中的主人公羊脂球一样,蔡先生现在最需要的实际上是国人的同情。
四、游戏规则和己所不欲及其他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事
商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最高级的竞争是规则的竞争”。实际上更确切的说,“最高级的竞争应该是制定规则的权力的竞争”。你是某个商业领域的“老大”,你的企业规则就可能变成行业规则,甚至变成国家法律。商界如此,国与国的关系何尝不是如此呢?我觉得王耀平先生的观点值得借鉴,整个事件本身就不是通过讨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规则或采取通常的诉讼方式能够解决的,“国力强盛才有尊严”(见博客中转载的王耀平先生的博文)。
为什么我们在抢救海外流失文物上会如此被动呢?说到底,因为自鸦片战争以来,我们在国际交往中(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商业的)一直遵守的都是别人制定的“游戏规则”,有些甚至是别人强加给我们的“游戏规则”。我这里并不想讨论拍卖或诉讼这样的具体游戏规则,而是指国与国交往中的更大意义上的规则。离开这些大的“游戏规则”来讨论拍卖或诉讼,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我们的被动,事实上都源于我们的“不够强大”。只有国家强盛,只有掌握“游戏规则”的真正的制定权,才能最终摆脱类似圆明园文物事件这样的被动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蔡铭超先生的“蔡氏绝杀”只是一种荒唐又无奈的不值得提倡的“反抗”。
但是对于游戏规则的制定权,我们也一定要正确理解。不能像一些“爱国者”讲的那样:“等我们强大了,我们一定去把我们自己的东西抢回来,顺手也抢他们一把”。这样的做法才正真是给中国人“丢脸”。孔老夫子早就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不合理的“游戏规则”给我们带来的是耻辱,所以我们一定要告诫我们的子孙,将来等我们强大到可以制定“游戏规则”时,一定要牢记祖训,发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为全世界制定出真正公平的“游戏规则”来。
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强盛到有权制定或参与制定“游戏规则”的那一天,这一点我是非常坚信的。无论我能否活着看到那一天,我都希望让蔡铭超先生活到那一天。如果那个时候蔡铭超先生利用公平的规则收回了我们的流失文物,再让我们的子孙去赞扬他的爱国精神吧;如果那个时候蔡铭超先生仍然使用他的“蔡氏绝杀”耍无赖,那就让我们的子孙去指责他的“背信弃义”吧。
只有在那种情况下再做评价,才是有意义的,对蔡铭超先生也才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