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商报日前报导“安徽省首例大规模林权拍卖将于近期在合肥举行,总计约600亩的林场将登上拍卖台。” 由此引发笔者的思考:“2006年4月29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敲响了中国林权林地流转拍卖第一槌。”之后林权林地的拍卖声在黑龙江这个林业大省再也听不到声息了。同时给笔者引起连锁的思考,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在全国各地,如山东、四川、湖北、广西、新疆等省也槌声不断,成交额成十亿上百亿的增长。而我省亦曾受到了震动,齐齐哈尔市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也曾活跃一时,但其他地市拍卖槌声几乎没有,特别是哈尔滨市土地使用权均以挂牌或协议成交,未曾有过拍卖的举动。又如储备粮轮换,其他省市拍卖也履见不鲜,而我省均未有引入拍卖市场进行公开拍卖,而是变卖或竞价销售……。对此,使笔者陷入深沉的思考,是黑龙江省拍卖企业没能力接受上述标的的委托拍卖,还是黑龙江省拍卖企业对类似业务缺乏开拓的能力?是黑龙江省人们的经济实力不足,还是经济环境的影响?还是黑龙江省人们的思想观念不适应拍卖这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还是……?虽然经过长时间思考,但笔者至今也没有个确切的答案,恳望社会各界帮助解开这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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