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协〔2007〕 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营数据统计是行业的基础性工作,它能使社会各界和拍卖企业及时了解拍卖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水平,并使企业确知自身所处的地位,同时也可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在今年5月宁波召开的“中拍协宣传与统计工作会议”讨论的基础上,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布。该《办法》将作为以后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的一个基本准则和自律性规定,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和拍卖企业分工合作、共同执行。
按照《办法》要求,请各拍卖企业指定专门统计人员负责“依照规定的统计项目和时间要求,如实提供本企业的相关统计资料”,“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新的统计工作除了在统计口径上略有改动之外,主要对统计方式和周期作了调整。《办法》要求企业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caa123.org.cn),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企业季度经营数据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除督促所在地区内的拍卖企业填报统计报表外,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本地区数据和有关情况报我会。
接到本通知后,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将统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于8月20日之前报送中拍协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也应建立与本地区企业统计人员的联系渠道。
为了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请各拍卖企业于8月30日之前填报2007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于9月20日之前填报2007年第二季度的统计数据;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正式按照《规定》要求,实行季度填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做好相关工作。通过中拍网上报统计数据的具体方法参照附件2、3。
我会将对行业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将结果及时通报给各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和企业,为它们制定政策和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统计数据填报中如有咨询,请联系中拍协秘书处:
联系人:杜双娟 李卫东
联系电话:010—68391819
联系传真:010—68391869
电子邮箱:OFFICE@CAA123.COM
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中拍网:
联系人:刘 燕
联系电话:010—68391825
联系传真:010—68391865
电子邮箱:LY@CAA123.COM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