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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名不利长远投资
发布时间: 2006-11-06 15:46:04 被阅览数: 1060 次 来源: (新民网)

      近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将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地名管理资金。那么上海未来是否可能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呢?新民网就此问题采访了上海市地名办副主任刘波。
  新民网在采访中得知,武汉拍卖地名的做法,上海市早在90年代初就曾做过试点试验。刘波透露,90年代初,政府出于筹集资金考虑,曾经在浦东金桥地区开展过有偿命名的试验,用企业名字命名了部分路名,比如那时有欧姆龙路、美能达路等,但是经过试验后,政府发现这种用企业名命名道路的方法,对长远投资不利,一些被企业命名的道路区域,对更多企业进行投资丧失了吸引力,因此只试验了2、3年的时间就将地名陆续改回原样了。

  刘波很肯定的告诉新民网,上海今后完全不可能再出现地名有偿命名的制度,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这种制度越来越不可能出现。而且上海也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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